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變更登記 即起可線上申請
內政部自2018年起陸續擴大戶政線上服務範圍,迄今已提供16項戶政登記業務。而其中的「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內政部13日宣布,若父母其中一方因死亡或受監護宣告而須變更登記時,即日起也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在家上網申辦。
內政部表示,為擴大線上申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的服務對象,除了原有經法院判決(或調解、和解成立)及父母協議變更登記等事由外,即日起再新增一項「父或母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時變更登記」。
內政部說明,只要由另一方提出申請,並經戶所查核戶籍資料,確認死亡登記或監護登記已辦理完竣後,即可自動辦理變更登記;後續會再由戶所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可於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所換發戶口名簿。
內政部自2018年起陸續開放16項戶政線上服務,包括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只要使用自然人憑證即可在家申辦。
此外,內政部提醒,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等業務,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且可在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相關申辦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