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火6死案 縱火房客、女房東羈押禁見
臺中市興中街一棟大樓6日發生火災釀6死6傷,警方8日將涉嫌縱火的鄭姓男子與莊姓女房東移送檢方偵辦,檢方以兩人罪嫌重大、有逃亡及勾串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准。
經中市檢警查出為住在8樓(頂樓加蓋)的房客鄭姓嫌犯,因飼養寵物羊問題及不滿房東催討房租而縱火。鄭男與房東已由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卓俊忠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為鄭男因為與房東有生活上糾紛,而於2樓縱火,造成延燒到房東堆置的大量回收物品,並迅速竄燒,造成6死6傷。
卓俊忠表示,鄭男涉犯《刑法》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燒毀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等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至於莊姓女房東,卓俊忠指出,莊女明知集合式住宅應保持通道順暢,避免承租戶無法逃亡,卻因本身從事資源回收,把相關通道布滿自己所收集的易燃回收物品,造成承租戶可能有意外時沒辦法逃生。
卓俊忠說,莊女因涉犯《刑法》阻塞集合住宅的逃生通道致人於死、過失致死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規定,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私宅囤物涉公安風險
盧秀燕籲修法規範
對於莊姓女屋主堆積雜物助長火勢,臺中市長盧秀燕8日表示,環保局2年來雖密集前往清除、並開罰24次,但環保局只能清理公共區域部分,無法進入私宅清理,對於民眾在家中囤積雜物,現行法令也無法及時處理,造成公安疑慮。她已指示相關單位修法,也呼籲中央訂定法令,針對個人產業導致公安疑慮部分予修法規範。
另針對「消防局指逃生通道非安檢項目,都發局也解釋大樓為同一屋主,均不在需公安申報範圍」等說法,市議員江肇國痛批市府太官僚,他說,消防檢查只檢查機器,但看到現場逃生通道被擋,卻未告知相關單位處理,顯示橫向連繫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