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安買官案 法院拒公開名單
河南省信陽市前公安局局長李長根賣官案曾牽出30餘名公安系統行賄人員,其中不少買官者現已升任要職。近日,前媒體人何光偉要求當地法院公開受賄者名單,再次被院方駁回,理由是「政府機密」。
何光偉要求公開買官者名單,起於一份判決書。2019年4月,何光偉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河南省高級法院前任紀檢組長李長根,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31人錢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30多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判決書詳細羅列了李長根的受賄索賄行為,其中有30多名信陽市公安系統人員直接或間接行賄以獲取職務調整。目前,上述刑事判決書已無法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到,只在一些網站和公眾號流傳。
何光偉看到上述的判決書後,向信陽市公安局申請公開判決書提及的李長根賣官人數及相關姓名,以及向李長根買官者中至今仍在信陽市公安局及信陽各縣區公安機關任職的法律依據。信陽市公安局皆回覆稱,其申請事項不屬於政府資訊。
其後,何光偉向法院提起訴訟。信陽市溮河區法院判決駁回何光偉的訴訟請求。對兩份判決,何光偉不服,提出上訴。7月30日,信陽市中級法院二審皆維持原判。「我將向河南省高院提起再審。」何光偉說,「你想想,信陽一個地級市公安系統多個重要職位由買官的人霸占了,這是多麼恐怖的事情,你怎麼指望他們秉公執法?」
不少網民發表評論說:「行賄屬犯罪,為什麼犯罪分子名單到成了祕密?動不動就以國家祕密為由,你們要不要臉?行賄受賄內部處理,組織處理代替刑事懲罰,組織成了藏污納垢滋長腐敗之所。」「賣官鬻爵是官場常態,公布賣官名單,當地官場塌方恐政權不保。他們保護這些行賄官員,其實也是在保護自己生財之道。」
李長根曾任河南信陽市前副市長、公安局長、政法委書記等職。2014年11月,河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長根被查;2016年4月,李長根因受賄被判刑10年。同年10月他在獄中死亡。
曾在網上流傳的漯河市中級法院當年對李長根受賄案的刑事判決書,羅列了李長根31項受賄索賄行為,其賣官標價不同。
例如,2008年4、5月,李長根接受時任信陽市公安局溮河分局政委李某8的請託,在辦公室收受李某810萬元人民幣,2008年7月將其提拔為信陽市公安局平橋分局局長,2013年11月經李長根推薦任信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兼平橋分局局長。
2008年,李長根接受時任信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王某的請託,收受王某賄賂將其提拔為息縣公安局政委。
《中國新聞週刊》報導,有些下屬複製了李長根的賣官模式。「買官花了錢,勢必還要往下賣官把錢撈回來,這可能導致整個公安系統的連鎖反應。」信陽市光山縣人劉喜月(化名)介紹了一個光山縣樣本。
據報導,李長根的被查與曾任河南省秦副省長秦玉海的落馬有關,秦曾執掌河南公安系統長達9年,李長根是其老部下。在焦作,李長根曾被稱為秦玉海的「黃金搭檔」。2016年11月,河南前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廳長秦玉海被判刑13年半。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發動迫害法輪功時,採取了放縱官員腐敗換取官員支持他迫害法輪功的辦法,提拔重用了一大批嚴重腐敗分子。李長根也是其中之一。
李長根2000年2月至2006年九9月期間任焦作市公安局政委、常務副局長,2006年9月至2014年3月期間任信陽市公安局局長、政法委書記、黨委書記,對當地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焦作市博愛縣柏山鎮柏山村法輪功學員劉改女士,2002年9月22日被非法綁架,27日被迫害致死。焦作市法輪功學員白愛香,2002年4月22日被非法綁架,4月30日被迫害致死,終年44歲。信陽市法輪功學員司德利,原信陽市浉河區文化館美術骨幹,副教授,兩次被誣判,刑期達8年半,在鄭州監獄遭受了各種酷刑折磨。信陽市法輪功學員劉霞,原信陽第十中學教師,被多次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洗腦班遭受多次長時間嚴重迫害,以及被非法判刑5年半……
李長根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