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續賣過期藥 藥商涉多罪送辦
高雄一名王姓藥商2019年將原經營的藥品公司商標「杏海」轉讓他人後,卻涉嫌將囤積的過期商品更改有效期限,並持續以「杏海」商標販售消痣丸、行血運氣散等數十種藥品給南部地區原本的通路藥局,不法獲利約50萬元。警方當場查扣相關產品2萬餘盒,並將王男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王男原本經營藥品公司,向藥廠採購保健食品、藥品,再以「杏海」為商標批發給高雄、屏東等地的藥局通路;但王男於2019年將「杏海」商標轉讓給克里薩斯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後,卻仍以杏海商標將過期的囤貨重新包裝、延長保存期限,並持續批發給原本的通路藥局。
專案小組追查半年後,於今年3月會同相關單位前往王男囤貨倉庫搜索,在現場查扣仿冒「杏海」商標的過期消痔丸、行血運氣散、舒樂胃寧散、通筋串骨藥布、萬應膏藥膠布、保舒爽、爽身粉、驅黴樂乳膏、立克痛膏等數十種食品、藥品,共計2萬3,069盒,以及用來仿冒商標的打印機、包膜機和電腦主機等證物。
警方查出,王男的不法行為已逾8個月,不法獲利約新臺幣50萬元,但侵權市值仍待估算,衛生單位已經要求相關藥局將非法商品下架。王男到案後坦承,他為了避免逾期貨品虧損,才會竄改有效期限,以原價或優惠價賣出。全案訊後依涉嫌詐欺、偽造變造文書、違反《商標法》、《藥事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