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以「對外投資」匯出資金 資誠:恐遭中國補稅
全球疫情紛擾,但中國台商近期最夯的討論內容,都圍繞在「如何順利將資金匯出」的問題打轉。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 Taiwan)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在22日表示,近幾年部分台商運用中國公司對外投資的方式,以達合法匯出資金的目的,不過,還是得經過三大關卡,否則會有被要求補稅的情況產生。
徐丞毅說,原則上在中國的所得類型,不論是股息紅利、股權轉讓收入、權利金或服務費收入等,只要資金合法完稅,並且備妥相關文件,即可向外匯指定銀行申請匯出。他說,但還是有些台商近幾年運用公司對外投資,來達成合法匯出資金的效果。另外,對外投資有一項最顯而易見的優點,就是匯出資金時可以不用預提扣繳稅款。
徐丞毅解釋,中國公司對外投資須經過三個關卡,首先,得向中國發改委申請立項投資,如果在無限制國家或地區從事允許行業,只需取得備案通知;緊接著向商務部申請備案取得《企業境外投資證書》,並在收證之日的兩年內,開展對外投資;最後,向外匯管理局報備備案,取得《境外直接投資外匯登記證》後,就可以順利將對外投資款匯出。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案例因為當地的財務人員更迭,交接後誤以為僅在取得境外所得時,才需要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結果未能及時填報相關表單、境外公司報表,而在一般的稅務檢查時被要求補繳資料。
「不交還好,交了之後發現香港公司職能定位與利潤配置不相匹配。」徐丞毅指出,該香港公司轉單給中國母公司,接單業務雖僅一為當地董事和外派的陸籍業務,不過,卻保留大部分的利潤。稅務稽查員定調,該香港公司對集團價值鏈的貢獻,與其利潤歸屬有顯著的「不匹配」,導致重新調整利潤分配,並補繳相應的企業所得稅及利息。
徐丞毅提醒,在實操案例中,台商常見的難題,還包括撰寫營業立項、設計資本金、規劃財務預測、開立境外銀行帳戶,以及後續的申報等。由於中國母公司仍需定期認列對外投資情形,且匯出資金最終還是得回歸母公司。他建議,台商應特別注意後續營運資訊的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