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退輔會可派員駐外
為強化與各國退伍軍人組織進行交流,立法院院會27日三讀通過《退輔會組織法》修正案,明定未來退輔會可以派員駐境外辦事。根據退輔會規劃,期望疫情趨穩後,可望今年在第三季派員駐美,加強台美之間退伍軍人交流。
對於修法緣起,三讀條文的法案說明提到,時值美中關係扞格,而退輔會近年經營與美國各主流退伍軍人協會關係成績斐然,若能透過相關退伍軍人組織增加對派駐國的影響力,勢必可以提升我國與派駐國的實質交流機會,增進互動關係。
根據退輔會規劃,未來派駐員額包含簡任11至12職等1人、薦任8至9職等1人,共2人,並以公正、公開方式選拔具公務人員資格的退除役官兵擔任駐外人員。
退輔會表示,第一年所需經費總計為新台幣2,170萬元,主要分為人事費用1,105萬元、業務費765萬元、一次性「開辦費」300萬元;駐美辦公地點就在駐美軍協組,由駐美代表處統一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