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臨大敵 北市自治條例祭3層防萊豬措施

黃珊珊說,第2層的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等通路商需設置「不含萊專區」,並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記等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的豬肉。(臺北市政府提供)
黃珊珊說,第2層的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等通路商需設置「不含萊專區」,並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記等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的豬肉。(臺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臺北市政府為因應含萊克多巴胺的美國豬肉即將開放進口,於11日舉行「公開透明Show出萊」記者會,率先透過《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公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連鎖通路商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末端食品業者須依法標示」等3層管理措施。

《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公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連鎖通路商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末端食品業者須依法標示」等3層管理措施。《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 公告「肉品進口商強制自主檢驗」、「連鎖通路商設置不含萊劑專區」及「末端食品業者須依法標示」等3層管理措施。(臺北市政府提供)

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說明,首先,在源頭把關部分,豬肉進口商以宣示不進口萊豬,北市府將於2021年元月1日起強制進口商自主檢驗是否含萊劑,並於明年7月起要求加入「食材登錄平臺」。

其次,黃珊珊說,第2層的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等通路商需設置「不含萊專區」,專區內僅能陳列「未使用萊劑」、「使用過但未檢出」的豬肉,並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記等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的豬肉;而一般傳統市場大多都是販售溫體豬肉,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黃珊珊說,第2層的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等通路商需設置「不含萊專區」,並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記等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的豬肉。黃珊珊說,第2層的連鎖超商、超市及大賣場等通路商需設置「不含萊專區」,並以張貼、懸掛、立牌、黏貼或標籤標記等方式,讓民眾可以自由選購含萊劑或不含萊劑的豬肉。(臺北市政府提供)

最後在末端食品業者部分,要求學校午餐、熟食部及公有場館須使用國產豬;產後護理機構應自主使用非萊豬;而食品販售業、餐飲業則須依法標示,市府將會予以稽查。業者也可以在「食材登錄平臺」中的進口肉品業者專區檢視政府抽驗結果、業者檢驗報告及原產地資訊。

至於違反規定的罰則,黃珊珊表示,目前是依《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會先以輔導的方式進行,但如果是進口商未自主檢驗,罰則會是較重的3萬至10萬元,因為市府希望進口商能先做好,這樣通路商壓力就沒有那麼大,末端消費者也就不會有吃到含萊克多巴胺豬肉的疑慮。

此外,對於《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是否會牴觸中央法令,黃珊珊表示,北市的自治條例中,只有零檢出的部分可能會有牴觸的疑慮,其他規定都已經過中央核備;且6都及很多地方政府的《自治條例》也都規定零檢出,若中央在明年元月沒有宣告失效前,北市就會依法行政,所以中央必須要統一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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