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司法救濟 時力提刑事補償法修法

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提出《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並協助因司法程序受害的民眾,重新建立與社會的連結。(中央社)
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提出《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並協助因司法程序受害的民眾,重新建立與社會的連結。(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臺北報導】

為強化司法救濟機制,司法院日前提出《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對此,時代力量黨團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肯定司法院提出的修法草案,但補償金額過低,也沒有提出冤獄受害人社會復歸機制,因此時力自提《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並協助因司法程序受害的民眾,重新建立與社會的連結。

司法院去年提出《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去年11月27日會銜行政院,行政院會今年6月18日通過草案,由行政院與司法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制度發生冤案後,程序進行到受害人請求刑事補償階段時,存在許多問題,包含受到非拘束人身自由的當事人,無法請求冤案的刑事補償。

他表示,雖然肯定司法院所提出的《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規定可給予損失補償,但補償的金額過低,以宣告1年以上5年未滿有期徒刑者為例,8至18個基數、每一個基數為新台幣2萬元計算,僅有16萬元到36萬元的賠償;宣告死刑者也只有40至50個基數,換算為80萬元至100萬元。

邱顯智表示,參考司改國是會議和人民、團體意見後,時力提出自己的《刑事補償法》修正草案。時力的版本主張提高受害人所能獲得的賠償總額,像是宣告死刑者,時力版是500萬元。

至於冤獄受害人復歸機制,邱顯智認為,在目前的法律地位和社會福利制度上,冤獄受害人得到的制度性協助,遠少於犯罪行為受害者,也少於更生人;時力主張應納入冤獄受害人社會復歸機制,重新建立與社會的連結,開啟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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