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疑含致癌物 消防署允再檢討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15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乾粉滅火器的填充物含有一級致癌物二氧化矽,恐有致癌疑慮,要求消防署管控源頭,避免使用致癌成分的化學藥劑。消防署回應,目前國際未將二氧化矽列為毒性化學物質,正在做資料蒐集,將檢討是否修正相關規範。
陳椒華與「滅火器製造及藥劑更換充填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廖偉任等人共同召開「乾粉滅火器含一級致癌物二氧化矽,消防署如何把關?」記者會。她表示,「滅火器製造及藥劑更換充填工業同業公會」於4月發現,乾粉滅火器含有一級致癌物結晶型二氧化矽,向消防署反映後,消防署竟在6月8日發新聞稿「請民眾安心使用」。
勞動部的有毒物質認定說明中,認定二氧化矽是一級致癌物,而臺灣乾粉滅火器內的結晶型二氧化矽比率高達26%,比例非常高。她建議,應從源頭控管,並參考先進國家,如果有致癌疑慮就應研擬逐步汰換期程,訂定規範。
對此,消防署火災預防組組長張裕忠表示,目前滅火藥劑的基準認定是比照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不能含有毒性跟腐蝕性物質,6月時,消防署與專家收集資料後發現,世界各國並沒有將二氧化矽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範圍,因此未將二氧化矽列為公告的毒性化學物質範圍。
至於未來是否要修正相關規範?張裕忠說,消防署現在正在做資料蒐集,會再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