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F投資人求助無門 專家:因合約用詞太艱深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邱顯智、民進黨立委江永昌、劉建國、林岱樺28日邀請多位專家學者、TRF受害聯盟、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金管會等單位共同舉行「釐清TRF爭議暨落實金融正義公聽會」。受害者聯盟總召賴昇濱控訴,銀行不當獲利約2千億元新台幣,但金管會至今僅裁罰1億400萬元;調查局移送地檢署偵辦的9個案件也全因無犯罪動機不起訴。
針對TRF爭議,律師蔡碧松指出,TRF是從國外引入的金融商品,合約設計很精密、使用很艱深的文字,連法律工作者都很難完全看懂;以他經手的案件來說,銀行派業務用話術引誘客戶簽約投資,但他質疑,業務對整套合約、產品風險可能都沒看懂,更不用說投資人,但銀行要做這種生意前應了解客戶有沒有能力(KYC)、讓客戶了解產品(KYP)。
蔡碧松透露,銀行的做法就是給客戶一堆投資用法律文件,且通常是當天才給客戶簽名,客戶根本沒有時間能了解合約內容;而銀行為方便作業,也會協助客戶製作財務報表、董事會議紀錄。他強調,這些文件使用的文字也很周密,從文字上看起來就像客戶都已完全了解,而檢察官只看證據卻不了解真實情況,所以投資人往往就會吃虧。
而對於本因發揮仲裁功能的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台灣百合公義協會會長徐紹展指出,評議結果銀行只須賠償1成,而銀行就依照評議結果只賠償1成;但評議中心的開銷都是來自銀行公會會員,過去5年來的案例一面倒向銀行,是罪魁禍首之一。他也質疑,就連債權有沒有效都要經法院裁定,但動輒幾千萬的經濟犯罪卻只看受害者有無簽名?
曾協助處理連動債投資糾紛的台北商業大學教授李禮仲則認為,雖然受害者多數都是法人機構,但由於對TRF複雜的設計並不了解,僅聽銀行單方面說詞而造成對風險的誤判,實際上獲利有限但損失無限。他建議,金管會是否能比照連動債風暴時的處理方式,將做成表格,計算銀行應負擔的責任比率成數,並依成數撥還一定比例金額給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