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沒能力當陪審員? 民團:2萬餘「臺美人」有資格
總統蔡英文日前於連任就職演說中宣示,「國民法官」在未來4年內一定要上路,不過,臺灣陪審團協會1日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臺灣有能力施行陪審制,並邀請曾具美國陪審員經驗的民眾現身說法,批評司法院「臺灣人沒有能力當陪審員」的說法是錯誤論調。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司法院官員曾在與他們討論參審、陪審制時批評,「臺灣人懂什麼陪審團」、「臺灣人根本沒能力做陪審團的審判」,讓他非常不滿。他強調,臺灣有50萬至100萬的「臺美人」,其中至少有23分之1的人有資格或曾擔任美國陪審員,但司法院卻歧視他們;他希望從陪審團制度開始,能透過實證性看制度設計的好壞。
曾在美國擔任陪審員的郭重國表示,他在美國有3次參與陪審團運作的經驗,而陪審團要找的就是老百姓,司法院批評臺灣人有無能力的說法,完全不是陪審團的精神。「3個臭皮匠、勝過1個諸葛亮」,何況12個陪審員須達成共識,結果應是相當正確的;據統計,經陪審制審判的結果,有95%的人認為正確。
鄭文龍強調,召開記者會就是要讓司法院知道,臺灣人民擁有擔任陪審員的素質,希望司法院不要故步自封。臺灣具備實施陪審制的基礎及能力,而中國已實施參審制幾十年,如果臺灣的國民法官採行參審制,但案件量卻是中國的萬分之一,代表台灣政府無能;甚至等於在制度上「被中國統一」,這是很危險的事情。
受邀出席的臺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則表示,2種制度在臺灣都還沒有實施過,因此應讓參審制、陪審制雙軌併行6年,並從中找出對臺灣比較好的制度;她呼籲,政府進行司法改革不應閉門造車,司法改革的重點在於重建人民對司法的信任。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也表示,如果執政黨沒有辦法支持陪審制的話,至少應先讓兩制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