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約詢法官疑越權 陳師孟閃辭獲准小英慰留
馬英九洩密案獲判無罪後,但陳師孟認為,歷審判決反覆,因此申請自動調查,了解法官是否有濫用自由心證的情形,擬先約詢一審台北地院法官唐玥;消息傳出後引發法官協會聯署抗議,司法院也發出聲明表態反對,司法界一致呼籲,陳師孟不應逾越監察權分際、干預司法獨立。司法院長許宗力也提醒,若以法律見解不當為由調查法官,恐造成寒蟬效應。
不過,早在許宗力14日公開替法官發聲前,陳師孟就已向總統蔡英文請辭獲准;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17日證實此事,但他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監察院正式送來的相關文件。而原定於月16日約詢唐玥一事,將由監委高涌誠接手調查,且為釐清監察權與司法權的界線,將先諮詢《憲法》學者,故約詢日期擬延遲至2月以後。
另外,除了司法界一致反對的聲浪外,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理事長何俊英認為,法官的審判核心「法律適用」是「法官法」規定不受評鑑的事由,但「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經常綁在一起,有時「很離譜」的判決結果會引發社會爭議,若交由監察權調查,反而更能釐清真相,還給法官一個公道;如果判定濫用自由心證,就交由職務法庭審理。
但何俊英建議,監委日後若對法律個案行使調查權,應謹守「次數少」、「頻率低」、「門檻高」的原則,尤其遇到政治性案件時,更應小心謹慎、尊重司法權,並相信法官本於證據形成心證的自由,才能守護《憲法》價值;若最終的調查報告禁不起民眾檢驗,監委就必須負責,這才是民主國家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