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懷酒駕受刑人 呼籲大眾「酒後不開車」
雲林縣政府結合雲林監理站今、明2日在雲林監獄辦理關懷酒駕受刑人及防治酒駕講習課程,呼籲社會大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飲酒之後務必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回家,珍視自己也愛護他人生命。
縣府新聞處長周柏吟表示,雲林人好客又重情義,三五好友聯誼小酌盛情難卻,往往無意間就多喝了幾杯;但請鄉親一定要銘記,酒後駕車罰款事小,酒後肇事造成2個家庭的破碎茲事體大,也變成無情無義。
兩天的課程包括交通法令、安全駕駛、肇事逃逸的法律責任外,也提供生命教育、酒癮預防與治療相關課程及戒酒案例分享等,藉由多元的課程矯正受刑人酒駕再犯行為。
典獄長林憲銘表示,雲林監獄收容受刑人1,100多人,酒駕刑犯有133人,因酒駕再犯之機率甚高,特別在獄中辦理酒駕受刑人道路安全講習,導正受刑人之安全駕駛觀念並杜絕酒駕行為。
同時也讓酒駕受刑人瞭解酒駕處罰條例在108年7月1日正式實行,喝酒開車行為將加倍處罰,讓酒駕受刑人有所警惕,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嘉義區監理所副所長黃萬益表示,酒駕再犯之機率高達2成,而酒駕受刑人出獄後要重新考取駕照,也必須完成道路安全講習,「一張駕照、一輩子的關懷」,酒駕受刑人在獄中完成道安講習後,出獄就可重新考取駕照便利謀生就業。
警察局交通隊組長廖添寶表示,酒駕是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酒後駕車非常容易肇生事故,嚴重危害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今年1~7月因酒駕肇事導致4人死亡、178人受傷;為了避免酒駕事件危及鄉親生命財產,縣局嚴格取締酒駕行為,1~8月取締酒駕案高達1,600件,比去年同期多出2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