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初犯罰12萬 7/1上路

【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

酒駕新制7月1日上路。交通部25日說明,新制修正重點,包括汽車酒駕初犯加重處罰最重罰12萬元、同車乘客連坐罰最高罰3,600元,以及將對酒駕導致傷亡的司機所屬的運輸業者開罰損害額3倍以下的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等。

酒駕加重處罰的修正規定,立法院已在3月26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4月17日令公布,行政院已經核定7月1日施行。交通部表示,將配合完成相關配套子法修正同步施行,並透過道安體系加強宣導相關規定。 

關於修正重點,交通部表示,首先,酒駕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且酒駕、拒檢(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現行汽車車酒駕初犯接罰1萬5千元,修法後,機車罰則維持,汽車初犯提高到3~12萬元,5年內第二次再犯,汽車處罰最高罰12萬元,機車罰9萬元。5年內超過2次以上,不分汽、機車,每次按照上次罰鍰的金額再多罰9萬元。

交通部表示,現行酒駕拒測,原先罰款額度是9萬元,修正後提高到初犯18萬元,5年內第二次酒駕拒測,每次罰款增加18萬元。

交通部表示,這次修法新增定同車乘客連坐處罰,司機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同車乘客一併處罰600~3千元,不過,未滿18歲、年滿70歲,以及心智障礙與公車、計程車等乘客可以免罰。

交通部表示,同時新增定懲罰性損害賠償金。未來運輸業司機在執勤時,因為酒駕導致他人傷亡,法院可以依照受害人的請求,要求運輸業賠償損害額3倍以下的損害性賠償金。

至於慢車酒駕、拒檢(測)加重處罰部分,交通部表示,原有慢車處罰300~600元罰鍰,修法後加重處罰,罰600~1,200元,如果駕駛拒測拒檢,罰金也由1,200元加重至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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