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 累犯加裝酒精鎖 拒酒測罰18萬元
為嚴懲酒駕行為,立法院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明訂汽機車採罰則分流,最高分別處12萬元及9萬元罰鍰。另外,也加重累犯、拒測者的處罰,並輔以沒入車輛、安裝車輛「酒精鎖」等措施。此外,若駕駛人酒駕,同車乘客最重可罰3千元。
三讀條文明訂,機車駕駛酒駕初犯將處1.5萬元至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酒駕初犯處3萬元至12萬元罰鍰;第二次酒駕,機車駕駛處9萬元罰鍰、汽車駕駛處12萬元罰鍰;自第三次酒駕起,按前次裁罰基準再加9萬元,之後依此類推,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三讀條文明定,若拒絕接受酒測,將處18萬元罰鍰;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若在5年內再次拒檢,將處36萬元罰鍰;第三次以上者,按前次所處罰鍰加罰18萬元。此外,若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處罰機關若是交通部公路總局,沒入車輛若有價值則進行拍賣,無價值則會直接銷毀。處罰機關若是六都等單位,沒入車輛則直接銷毀。
此外,犯酒駕累犯在駕照被吊銷3~5年,重考駕照前,還必須加裝酒精鎖,否則不能申請考照;若駕駛人不依規定,駕駛未裝酒精鎖的車輛,可處6千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酒精鎖」的功用,是駕駛人在駕車前需吹氣解鎖,若酒測值未通過法定標準,車輛便會斷電而無法啟動。
交通部路政司解釋,酒精鎖將跟人不跟車,需裝酒精鎖的駕駛即使換開別人的車,若沒有酒精鎖照樣開罰。針對酒精鎖的規範最快3~6個月研訂子法,最快今年底上路。酒精鎖須由駕駛自行付費購買,將檢視監理電腦系統裡的資料,若發現屬於需裝酒精鎖的駕駛且未安裝就會直接開罰。
同車共責部分,條文明定,只要駕駛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年滿18歲之同車乘客處600元至3千元罰鍰。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三讀條文也對騎乘腳踏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等慢車酒駕者加重罰鍰,明定慢車駕駛人酒駕,從現行的處300元至600元罰鍰,提高至600元到1,200元;若拒絕酒測,也從罰鍰也從1,200元提高至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