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酒駕 時力提修法:當年度考績打丙等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過去5年各機關部會共有33名酒駕軍公職年度考績都是甲等,其中還不乏酒駕未主動通報或酒駕肇事的離譜情形;他將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刪除功過相抵制度,規定若涉酒駕遭記申誡以上,考績只能打丙等。
徐永明表示,立法院3月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宣示酒駕零容忍,但調閱資料發現,近5年有高達1,001軍公職人員酒駕,其中以國防部最多,但移送公懲會人數卻逐年下降。
他說,但上千名酒駕的軍公職人員中,只有156人遭移送公懲會處理,比例僅15%。日前媒體爆出農委會防檢局組長彭明興酒駕,卻因「功過相抵」當年度得到甲等考績;進一步調閱資料後發現,近5年中央各機關部會總計有33名酒駕軍公職該年度考績都是甲等。
徐永明認為,所有軍公職人員只要酒駕,就該列丙等,「對民眾這麼嚴格,對軍公職人員放這麼鬆嗎?」他將提出《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法,刪除獎懲得相互抵消的規定,並增訂曾因酒駕遭記申誡、過、大過者,考績只能打丙等,只要是酒駕,沒有什麼功過相抵。
與會的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雷諶表示,若要修法刪除功過相抵機制,有些情況還是需要考量,例如公務員在年初犯小錯遭記申誡,會希望他引以為戒,透過更多嘉獎補回來;涉酒駕考績打丙等部分,後續尊重立法院職權,銓敘部也會帶回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