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少主被判緩刑 韓最高法院駁回
2016年爆出的崔順實親信干政醜聞有最新發展,韓國最高法院週四(8月29日)以程序瑕疵為由,撤銷部分讓前總統朴槿惠入獄的二審判決,要求二審重新考慮三星集團少主李在鎔的緩刑判決。
中央社報導,最高法院將朴案發回高等法院更審。朴槿惠去年4月因濫權和涉貪被判處24年,後在二審改判更重的25年。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法院未將親信干政案中朴槿惠收賄的部分與其他被告分開審理,有違法理。
韓聯社指出,依《公職選舉法》規定,適用於總統等公職人員的特定犯罪加重處罰,被告相關收賄應與其他犯罪嫌疑區分後審判,公職人員的收賄罪涉及限制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也需各別宣判。
而51歲李在鎔所涉案件與俗稱「閨密門案」的朴槿惠親信干政案有關。李在鎔因向朴槿惠及崔順實行賄,2017年2月被捕並於8月遭處5年徒刑,但刑期於隔年遭高等法院推翻,改判有期徒刑2年半,緩刑4年,讓李在鎔於關押近一年後得以獲釋。李在鎔否認犯罪並上訴到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週四要求高等法院重新思考2018年2月所做的緩刑,以及當初撤銷李在鎔在朴槿惠涉貪案各主要指控的決定。
李在鎔是三星電子公司副會長,是三星集團會長李健熙的獨子,目前是集團的實際負責人。
2016年10月,時任總統的朴槿惠被爆出親信崔順實利用兩人關係干政,並向財團施壓以牟取不法利益。
法律文件顯示,朴槿惠要求三星集團在內的財團捐錢給親信崔順實掌控的基金會,並另外要求三星援助崔順實女兒在馬術上的訓練。然而,三星所贈的3匹馬是否算賄賂,成為全案爭點之一。
朴槿惠案中,法院認定三星所捐贈的3匹馬被認定是價值37億韓元的賄賂,朴槿惠因而遭定罪。然而,這幾匹馬在李案二審中並不被認定為賄賂,助李在鎔獲判較短的刑期。最高法院法官金明洙(音譯)認為,三星贈與的3匹馬在李案可被認定為賄賂。
朴槿惠2017年因貪腐醜聞遭國會彈劾後下台,成為韓國首位遭彈劾下台的民選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