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濫權 朴槿惠一審獲刑24年
韓國法院6日透過現場直播,判處被彈劾下台的前總統朴槿惠24年徒刑,並罰款180億韓元(約新台幣5.36億元)。
6日下午2時10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了總統親信干政案,對前總統朴槿惠作出一審判決。當天朴槿惠沒有到現場,她一直矢口否認自己的任何罪行。
在長達近2個小時的審理和宣判中,法院以犯有受賄、濫用職權及脅迫等16項罪狀,判處朴槿惠24年徒刑,並罰款180億韓元。法院並表示,「被告人作為國民選舉的總統,濫用總統職權,給國政秩序帶來混亂,成為韓國史上首名遭罷免的總統。主要責任在於她放棄了《憲法》賦予的責任。」
本次對朴槿惠進行的審理宣判採取現場直播方式,朴槿惠前一天曾致親筆信反對,稱此舉違反無罪推定原則,但遭法院拒絕。
韓國最高法院去年修改規定,允許直播具有必要性且關乎公共利益的審理。外界曾要求直播與朴槿惠案相關的核心人物崔順實、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的審理過程,但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均以尊重被告人權利為由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