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近2年 廣西官員受賄被判15年
日前中共廣西公安廳交管局前局長韋寧賢,因受賄1,174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8月9日,廣西南寧市中院對韋寧賢案作了上述宣判。法院稱韋寧賢利用職務便利收賄1,174萬元。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3歲的韋寧賢,2003年12月至2013年11月,曾任中共廣西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交管局局長(總隊長)。2013年5月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巡視員,次年3月退休。2016年2月17日,已退休近2年的韋寧賢落馬,當時的官方通報稱,除了收受巨額財物,韋寧賢還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證據,對抗審查;「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誣告陷害他人等。
另外,韋寧賢還曾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名單。中共公安系統是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機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