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案重判16年 林錫山盼從輕量刑
立法院前祕書長林錫山被控從2012年起,辦理立法院電腦資訊採購案時洩密給廠商,收受網遠科技公司高達3,950萬元回扣,又被查獲2億3千多萬不明來源財產,遭台北地院重判16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高等法院2日辯論終結,林錫山自稱是遭同案被告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蠱惑,盼能從輕量刑。
除了林錫山之外,立法院資訊處前處長陳露生則被依洩密罪判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而李保承行賄罪判2年6月,得易科罰金90萬元、褫奪公權1年;資訊處前副處長高振源等人則被依洩密、行賄等罪分判3月至1年4月不等,均得易科罰金、緩刑。
林錫山2日出庭時表示,他觸犯職務上收賄罪,是當時受到李保承蠱惑才收錢,但他沒有觸犯違背職務收賄等罪,他自認對不起家人和栽培過他的人,希望合議庭能讓他交保、讓他回家安頓年邁母親。
林錫山的辯護律師則在庭上表示,林錫山是任期長度僅次於央行總裁彭淮南的特任官,歷經3次政黨輪替,特別注重立委的服務,但也因為非一般事務官,所以沒有包袱,做了很多人事與資訊方面的改革,而且還扶養從2007年就變成植物人的弟弟,希望高院輕判並讓林交保。
合議庭庭末諭知,9日將開庭訊問林錫山,決定是否繼續羈押,全案將於3月29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