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補習班倒閉團訟判決南轅北轍 消費者盼還公道

台灣消保會和團訟律師呼籲業者一本良知,出面解決。圖左起:副祕書長徐邦瀚、律師許淑清、理事長楊月雲、律師張清凱。(記者方金媛/攝影)
台灣消保會和團訟律師呼籲業者一本良知,出面解決。圖左起:副祕書長徐邦瀚、律師許淑清、理事長楊月雲、律師張清凱。(記者方金媛/攝影)

【記者方金媛/高雄報導】

林先生4年前花10萬元購買學承電腦三年課程,每月付貸款3千元,熟料在上了7個月課後,補習班惡意倒閉,在無課可上情況下,林先生不再繼續繳款,但旋即收到資融公司寄來的存證信函,要求他北上出庭。身揹貸款和官司壓力,林先生身心俱疲,希望法律最終還他一個公道,不用再付「上不到課」的補習費。

謝先生於大學期間花10萬元購買學承電腦課程,在補習班人員慫恿下,又加購10萬元威爾斯美語課程,並號稱可終身學習,貸款也從3千跳至6千元。謝先生在海外實習半年,回國後才知補習班不見了,但存證信函出現了。因顧及信用問題,謝先生無奈地將貸款如數繳清,但他希望最後判決可以歸還他部分學費。

2016年1月底,威爾斯美語、學承電腦、TutorWell微爾科技等三家業者無預警歇業,學員不僅「無課可上」,也找不到業者退還補習費,其中以「貸款」等方式花大錢購買課程的學員更受到資融公司追討,總計全台有上萬消費者因此積欠大筆債務。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為消費者分別向三家業者提起團體訴訟,一審結果卻是南轅北轍:微爾科技須賠部分,且六成四以上學員無須償還資融公司未到期款項;學承電腦須賠,但九成以上學員也須償還未付款項;威爾斯美語須賠,但所有學員須償還未付款項。

台灣消保會表示,三案團訟中相同事件卻有不一樣判決,其中微爾科技案雖是最晚一審判決的案子,但對消費者相對有利,其判決差異點在於法官認為消費者、補習班業者、銀行或資融公司有「經濟一體性」,希望學承和威爾斯案二審判決時能傾向微爾科技一審判決方向,還給消費者一個公道。

台灣消保會副祕書長徐邦瀚也提醒,依定型化契約,補習班不得販售「終身」、「永久」性課程,以免倒閉造成消費者嚴重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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