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置入性行銷若揭露可接受


文/記者耿豫仙

置入行銷NCC管太多,扼殺台灣戲劇文化產業?一位無線電視幼兒節目執行製作表示,現在廠商要的更多,不只簡單的下廣告,還希望有「專案」的配合所謂的專案,有時就是指定在節目中置入。電視公司很現實,沒有預算,節目就夭折了,因此,不配合廠商,就做了節目。

幼兒節目執行製作舉製作台北花博的例子說,節目中從頭到尾不提「花博」,也沒提醒觀眾要來看花博,就介紹展館,這是不是置入?當然是,而且是台北市政府帶頭在做「壞事」!

此外,太直接的商標、Logo都要「遮」,他說,即使在外拍到,回來都要處理,做到如此謹慎細微,業界是否已有如驚弓之鳥?他說:「沒辦法,只要被NCC抓到,我們第一線的工作人員要付『罰金』,真的不敢有任何閃失!」

但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管中祥也指出,置入行銷一直都存在,存在也沒讓台灣的戲劇、影視產業變好。他表示,最大的問題還是台灣市場的結構問題,市場小、媒體多,分到的利潤相對就減少,即使置入行銷給予的幫助也不會很大。現在重要的是,如何將市場變大,政府應規劃,協助拓展海外市場。

台灣節目製作量少 人才流失

台灣節目自創性不高,抄襲嚴重,管中祥表示,因市場小,獲利少,只有以最省錢的方法經營,所以抄襲是正常的。他舉例,只要某一種類型的戲劇節目紅的時候,做相同類型的戲劇就不會有問題。

台灣數位電視協會也認同抄襲的嚴重性,協會表示,自製的節目較容易追逐一個話題,或一種型態,複製別人成功的經驗,等到被抄襲到氾濫,遊戲就玩完了。

協會補充,台灣節目製目少的原因是電視台不願投資,但企業要有責任,不自製節目,一直外買韓劇、大陸劇,人才沒有實做的經驗,惡性循環,台灣就永遠沒有人才。此外,政府要有法令,限制外製節目的比例,或播出的時段。

對於NCC提修法,放寬冠名贊助,管中祥表示,戲劇置入只要能揭露贊助資訊,適度的開放,基本上沒太大的問題,但一些例如置入的比例、訊息的來源、政黨相關的資訊不能置入;新聞節目嚴格禁止置入。幼兒節目執行製作則說:「修法放寬 !我才不相信,NCC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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