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案台大提行政訴願 教育部:尊重
台大校長遴選案風波不斷,台大校方4日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釐清法律爭議。教育部代理部長姚立德對此表示尊重,並說不論是訴願或行政訴訟,希望雙方都能尊重結果。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從1月紛擾到現在,教育部認定校方遴選程序有重大瑕疵,要求重啟,台大則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教育部表示尊重台大做法,未來訴願乃至行政訴訟等,當結果出爐,教部會尊重,也盼台大尊重最後結果,讓事件理性解決。
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預訂2月上任,卻遭質疑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大陸活動等爭議,教育部4月27日正式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為由,駁回遴選結果,要求重新回到校長候選人推薦資格初審階段。
台大發布聲明提到,已正式委請律師,提出訴願請求,要爭取校長遴選結果,讓管中閔上任。對此,姚立德說,會尊重台大做法,因教部跟台大之間互有立場,最後若透過訴願、最高行政法院等,由法官作最後裁決,這樣可以平息兩邊不同的紛爭。
姚立德認為,現在雙方互持立場,理應由法院來做定奪,「這是最後一道防線」,不論是行政院訴願委員會、行政法院的裁決結果,教育部都會尊重,期待台大也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