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爭議 政院:教部有核准權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決議,要求教育部盡速發聘書給管中閔,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回應說,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的權力。

前副總統呂秀蓮與前行政院長張善政13日提出「不是挺管、是挺法治」共同建言,認同台大校務會議13日的決議。爭取參選台北市長的民進黨立委姚文智認為,管中閔違反法律規定,這和大學自治一點關係都沒有,教育部的堅持是正確的,他認為,呂秀蓮對此案的誤解,恐怕跟她對世大運的誤解是一樣的。

台大12日臨時校務會議決議,要求教育部依《大學法》等規定,教育部應盡速發聘「遴選委員會選出之校長當選人」為校長。教育部回應,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的程序瑕疵,並非經這次校務會議討論後即獲得補正,要求台大應依法儘速促請遴委會重啟遴選程序,補正瑕疵。

姚文智表示,管中閔案不是大學自治的問題,管中閔是違規擔任台哥大獨董,年薪千萬以上,在遴選會議中刻意不揭露,管是違反法律規定。

台大人事處昨天指出,經詢問教育部調查各公立大專院校的產學合作狀況,全國400例當中,台大共有113例,這些例子中又有78%是先兼職再往前追溯兼職的,是在完備所有程序之前需要一段作業時間,「並非違法兼職」。

姚文智認為,台大聲稱產學合作,程序沒有補正的教授很多,但台北市也有許多違建,「你接受台北市101大樓上面有違建嗎?」。違建是歷史共業,這不是一個容易處理的事情,但就像台大產學合作,有很多教授違規,台灣的最高學府台大,就是學術界的101大樓,101大樓的校長不能容許歷史共業的違建存在。

姚文智強調,教育部的堅持是正確的,管案跟大學自治一點關係都沒有,管中閔在遴選會議上,刻意不揭露獨擔任董事實,這就是違建,就不能讓它蓋成101大樓,大學自治是我們爭取的目標和理想,但管案違背相關法律,他支持教育部的做法。

對於呂秀蓮與張善政共同發出聲明挺台大一事,徐國勇回應,私立大學都需要教育部「核准」才能聘用,拿教育部大筆預算的公立大學,若沒有聘用同意權,一報即准,顯然不合理。

徐國勇說,私立大學董事會對校長有聘用權,所以規定教育部有核准權來作為監督;公立大學校長的聘用權本來就在教育部,教育部自然有准駁之權,當然不用再賦予核准權。呂秀蓮的法律見解未能深入全貌,也未就公私立大學聘任權進行深入了解,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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