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11月試辦 目標100人
為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內政部研擬自今年11月試辦「以房養老」制度。內政部次長曾中明表示,初期試辦規模為100人,試辦地區包括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支付年限最高為30年,按月給付。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邀請內政部長李鴻源報告〈為落實人口政策檢討,現行高齡社會所採對策〉,由於李鴻源下午另有行程,改由曾中明列席備詢。
曾中明答覆立委詢問表示,在推動〈不動產逆向抵押貸款制度〉部分,內政部初期規劃先以試辦模式採公益型態,由政府出資;試辦對象為65歲以上,單身國民擁有不動產,無繼承人,且因不動產價值超出社會救助規定,導致未能符合社會救助者。
他並提到,試辦規模100人,試辦地區包含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或其他有意願參與的縣市;支付年限最高30年,按月給付,並得變更或延長支付年限。
李鴻源報告指出,人口快速老化是世界各國人口結構普遍的現象,台灣的老年人口於1993年達到149萬人,占總人口比率超過7%,成為高齡化社會;至2011年底,老年人口超過252萬8千多人,占總人口的10.89%。
報告說,經建會人口推計,民國106年,台灣社會的老年人口將超過14%,成為高齡社會;民國114年,老年人口比率將再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推估民國149年時,老年人口將達784萬3千人,占總人口比率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