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後無償收回 陸民買房 土地增值全歸政府
中國商品房70年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房子該怎麼辦?中共官方長期以來沒有明確的規定。比如,〈1990年暫行條例〉第40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它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註銷登記。」
在城市裡使用土地,必須向政府購買國有土地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政府壟斷了住宅建設用地供應,房地產商壟斷著商品住宅供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
由於中國屋主沒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所有權,他們買到的只是房子的70年使用權,相當於租房。為一次性繳清70年房租,中國的屋主們就需要到銀行去貸款,並承擔高額的貸款利息。
2013年3月,中國首富宗慶後表示:「在『買房等於交70年租金』的政策背景下,老百姓無法擁有真正的恆產,這既不利於提升、改善人民福利和生活品質,也不利於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
一個關乎中國有房民眾的核心利益問題:房地產增值的收益屬於誰?假設中國每年物價上漲4%,70年後土地價值將達100兆人民幣,而這些土地增值利益從法律上應歸土地所有者,即中共政府。
隨著商品房買賣的大量普及,目前中國住房自有率已達到了70%以上,有的城市甚至超過了80%。70年後,這些土地價值將超過379兆。換句話說,幾乎全中國人都在無償地為政府投資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