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遇攔檢逃逸 最高將罰3萬元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民眾未來若遭到警察攔檢時逃逸,罰則會從現行的3千~6千元加重至1萬~3萬元的罰鍰,此外,5年內違反2次以上,則加處吊扣駕照1年。
目前針對臨檢逃逸,僅處3千~6千元罰鍰,罰鍰金額甚至比酒駕等違規還低,因此讓不少民眾以身試法,選擇逃避臨檢,平均每年逃逸臨檢者達上千件,這同時加重警察臨檢時的危險性,每年約有數十位員警因此受傷。
交通部確定將加重罰鍰,由原先的3千~6千元,加重到1萬~3萬元,希望達到嚇阻的效果。立委賴瑞隆說,過去罰鍰的嚇阻效果有限,交通部應拉高金額才可以達到嚇阻逃逸的效果,預期未來罰則較輕的案件,駕駛會選擇接受罰則,只剩下包括:攜帶毒品、酒駕等案件,駕駛可能會選擇賭賭看闖關。
立委許毓仁則認為,得在警察攔檢的第一道防線裡,清楚明白設定罰則,如果罰則太低 ,要等發生傷害後才加重罰則,那就少了嚇阻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