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拚初審 民團:更向開發商靠攏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26日審查《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目前審議的草案存在許多瑕疵、是更向開發商靠攏,最嚴重問題是「公辦變私辦」與「自劃太浮濫」,恐造成企業為了逐利,損害人民權益的現象。
內政委員會26日審查《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內政部長葉俊榮會前受訪時表示,國人對公辦都更、自劃單元程序都相當關注,雖然目前進度有點緩慢,甚至大家因為對制度信心不足,而使得修法卡關,但希望能透過討論提出好的方向,呈現給社會。希望都更條例能在本會期完成。
不過台灣反迫遷連線執行委員黃慧瑜表示,此次的修法爭議,包括公辦都更卻交由私人來推動,並在都更範圍之外,開放讓建商自行畫地圈地,還要讓建商代為徵收、代為拆除,明顯都是向建商靠攏,卻看不到有保障弱勢居民的措施,修法內容比過去還爛。
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彭揚凱則說,都更的責任就是要畫出都更範圍,但實施20年幾年來,政府就是怠惰不作為,放任建商自己劃設,現行草案也是允許建商在政府所劃設的都更地區外自行圈地,導致真正需要更新的地區沒有建案,反倒精華地段不斷興建豪宅,老舊社區依然老舊。
台權會居住權專員林彥彤說,從2017年的資料顯示,全台都市更新計畫,有一半不在政府劃定的都更地區中,顯示建商偏好高房價地段進行都更,政府堅持放任建商自劃一單元,究竟有何居心。
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戴秀雄表示,政府以公權力承辦的公辦都更,若轉由民間擔任實施者,政府等於變成契約委託方而已,若民眾未來需要救濟,就會出現不知道要找誰的問題;且政府退居第二線,容積獎勵會全被建商拿走,他建議都更可以用業者承攬的方式就好,不需要把法律的權利也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