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擴大補助 加徵粒狀物空汙費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環保署30日預告鍋爐空汙排放標準、鍋爐補助辦法、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標準。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表示,固定汙染源最重要的是鍋爐管制與補貼,希望2017~2019年讓商用鍋爐1,000座、工業用鍋爐2,090座,從燃油改成燃氣鍋爐,讓燃油鍋爐走入歷史。鍋爐改善、汰換補貼至2019年6月30結束,2020年7月1日開始施行加嚴標準。另,2018年7月1日開始也將徵收工廠粒狀物空汙費。

蔡鴻德說,以前4噸以下小型鍋爐不管,這次全部納管,改燒乾淨天然氣,比較不會空氣汙染,更希望能做區域整合,幾家工廠合在一起共用一個設備,最有效能。管制期程從現在開始到2019年6月30日都是補貼期間,最慢必須在2019年6月30日前申請,就會納入補貼範圍,會給業者時間改善,希望從2020年7月1日開始實施管制標準。

環保署參考國際標準訂定鍋爐排放標準,不分規模、不分燃料類別,全部一體適用。粒狀物排放設定30~40毫克/立方公尺;硫氧化物為35~90ppm;氮氧化物在20~120ppm。環保署擴大鍋爐補助對象,含監獄、農場、軍營等所有非工業鍋爐、不限燃料類型,共1千多座,補助申請期限從2017年底延到2019年6月30日,每座鍋爐補貼最多50萬元。

預期改善效率,硫氧化物減量每年最多6,930公噸,等於一架波音747起落210萬次;其次為氮氧化物每年3,190公噸,等於12萬輛大型重機環島71圈;粒狀物每年1,119公噸,等於12萬輛大型重機環島51圈。

目前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都已經開徵空汙費,蔡鴻德指出,唯一還沒開徵是粒狀物。這次針對工廠粒狀物開徵空汙費,主要是落實《空氣汙染防制法》的收費精神,只要有排放就必須收費,24噸以上大型鍋爐以前用較乾淨能源不收費,這次也一併照常收費,尤其對氮氧化物進行收費。

蔡鴻德表示,空汙費以前只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年30億元左右,如果再加入粒狀物,一年可增加15億元,共45億元。除了增加空汙基金收入,另外大家關心PM2.5,希望透過收費,讓業者趕快把處理設備的效能提升,逼著業者趕快改善設備。

蔡鴻德說,粒狀物包括總懸浮微粒(TSP)、懸浮微粒(PM10)、細懸浮微粒(PM2.5)都收費。粒狀物收費費率每公斤32~55元,加收重金屬鉛、鎘、汞、砷、六價鉻每公斤360元。比國際嚴的部分是戴奧辛,1克要收到3,600~3萬6千元。受影響業者為8千多家固定汙染源,粒狀物全年排放4萬多公噸,粗估年收13.7億元,可減量8,755公噸粒狀物。

此外,氮氧化物每公斤收費8~12.5元,徵收對象為季排放量24公噸以上,影響業者共20家,年排放量2萬2,893公噸,預估收費1.77億元,減量2,313公噸,等於台電南部電廠1年氮氧化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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