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達電廠申請展延 環保局要求減煤2成
台電興達發電廠目前正在申請操作許可證展延,高市環保局昨(29)日表示,將要求興達電廠在每年10月到隔年3月,秋冬季6個月期間均需減少兩成燃煤量,並盡速汰換老舊鍋爐,改以天然氣機組替代發電。
環保局表示,目前在空品不良日,已要求興達電廠降載、提高吸附汙染用劑,然而,興達的產程粒狀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占高市固定汙染源排放總量的19%、38%及31%,去年繳交的空汙費僅次於中鋼,高居全市第2多,實應負擔更大汙染減量之責。
按規定,燃煤發電鍋爐每5年需換證一次,環保局說,將在本次審查時,嚴格要求興達M01製程需於空品不良季節減少兩成燃煤用量,估計可減少近15萬噸燃煤用量,減少217噸硫氧化物排放量,環保單位也會監督該廠確實執行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