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歇業惡倒 補習班履保過年後實施
近1、2年補習消費糾紛居高不下。消保處26日指出,補習班收費多為1次全部繳納或分期繳納預付型交易,為降低消費者風險,修正「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增訂補習費可按月繳納或補習班應提供履約保證2種選項,新制預計1個月內公告實施。
據消保處統計,2016、2017年補習消費申訴案件高達6千餘件,其中學承電腦、威爾斯美語等補習班惡性倒閉及邱素貞瑜伽天地無預警歇業等事件,是案件數大幅增加主因。
消保處已請教育部修正現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明定補習班業者應就開立信託專戶、提供金融機構履約保證、加入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等,擇一提供履約保證。另,增訂按月繳納補習費選項,並明定採按月收費補習班不適用履約保證規定。
消保處說,補習班選擇「補習服務聯合連帶保證」時,當補習班無法提供服務時,補習班學員得在6個月內,加入該聯合連帶保證協定性質相近的補習班換取服務;補習班服務除一般授課外,還可提供函授、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教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