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條例》三讀 找兒少坐檯最重判5年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15)日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案,增訂招募、利用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色情伴遊、伴唱、伴舞等犯罪行為樣態,除了將處6萬到30萬元以下罰鍰刑責之外,還會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強暴、脅迫等則處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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