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火警頻傳 高密度使用擬先拆
為避免違建火警憾事再次發生,內政部營建署6日表示,已擬具「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除列出優先執行類型,建議地方政府檢討違建存在的危險程度,進行調整、分類並訂定稽查標準外,也可透過租屋平台、網站、報紙或布告欄廣告等管道勾稽比對,縮小重點執行目標。
內政部營建署主任祕書陳貞蓉表示,為利地方政府順利辦理違建清查作業,指導綱領(草案)中提出清查方向,建議各地方政府於各單位執行例行性業務時,若察覺有公安疑慮場所,可協助通報訊息給建管單位,由建管單位接續查明是否列入違建執行標的。
指導綱領針對影響公共安全既存違建的處理,除依《違建處理辦法》第11條之1基本規定外,建議各地方政府視轄區內違建常見形式、使用樣態、災害經驗及危險程度,訂定稽查3類標準,包含供營業使用之整幢違建、屬合法建築物垂直增建違建、其他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者。
指導綱領亦要求各地方政府持續提報年度執行處理計畫,於每年4月、7月底執行績效,並納入督考計畫,以督促地方政府正視違建影響公共安全的嚴重性,依法優先執行拆除。根據營建署資料,目前績效較差的包括苗栗縣、台東縣、連江縣、新竹市和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陳貞蓉表示,將協同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政府優先進行重點對象執行,後續並再與各地方政府檢討執行作業,以提高執行成效。
北市違建釀火災 柯文哲考慮解除特赦令
北市八德路違建公寓12月5日7時許發生火災,造成1死1傷,違建問題引起各界關注,台北市長柯文6日表示,台北市的違建因為前市長陳水扁的「特赦令」,讓民國83年12月31日之前的違建變「存查」,不應該每換一任市長,就不承認過去的案件,考慮要解除當時對於83年以前違建的特赦令。
柯文哲表示,目前北市大多數的違建是民國83年12月30日以前蓋的,當時的北市長陳水扁下了一道特赦令,在民國83年12月30日以前的違建案是存查,單就民國83年以前列案的就有2萬5千件,之後還有更多。
他也強調,不應該每換一任市長,就不承認過去的案件,所以他也在考慮要解除當時對於83年以前違建的特赦令。至於該怎麼執行?柯P說,還要再討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