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促過勞 民團籲政院撤案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4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勞基法》修惡,將導致讓勞工過勞,不只影響勞工,甚至影響社會走向。(中央社)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14日舉行記者會表示,《勞基法》修惡,將導致讓勞工過勞,不只影響勞工,甚至影響社會走向。(中央社)

【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

《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政院拍板定案,週五將送交立法院。高教工會等民團14日抗議勞基法修惡,將導致讓勞工過勞,不只影響勞工,甚至影響社會走向,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修法草案。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則提出地方政府的疑慮與建議,希望行政院鬆綁程序可以更嚴謹一點。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祕書長陳政亮指出,據勞保局統計,台灣每11天1人過勞死,社會過勞直接影響是少子化,少子化已帶來勞保、教育體系等衝擊,這不只是勞工過勞,已是國家安全問題。去年修法民團認為會增加全年總工時,今年修法方向包括休息日加班核實計算、特休遞延1年、加班46小時上限增加到54小時、輪班間隔變成8小時、7休1變成連續工作12天等,還是讓勞工過勞。

「當勞工的健康權、家庭權沒辦法受到保障時,也會影響社會公共安全。」台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邱伊翎說,像客運司機過勞就會造成整車乘客生命安全都受到危險。一例一休是週休2日彈性化後變形產物,雇主卻抱怨不夠有彈性、不能實施。《勞基法》已經是保障勞工權益最低底限,現在卻因雇主不願遵守,政府要修法把最低標準再往下拉。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覃玉蓉指出,澳洲學者對澳洲政府建議,國際勞工組織認為每週工時上限48小時都還太高,應落實澳洲規定的工時上限每週工作38小時,降低工時才能縮短男性、女性薪資差距,以及落實家務與親職的平等分擔等,如芬蘭女性平均每週工作38小時、男性工作40小時。

這次修法特休遞延、加班上限54小時、連續工作12天,都需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但台灣企業工會只占5%,加上產業工會共7.1%。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簡錫堦表示,約95%勞工沒有工會可做勞資協議,而瑞典八、九成是工會成員,不靠《勞基法》,瑞典工會代表每年跟資方談最高時薪高達新台幣1500元。瑞典年總工時是1664小時,台灣多出400多小時,但瑞典1千萬人生產率跟台灣2300萬人一樣多,瑞典是全球創新、研發第1名,不是長工時、拚命加班就能帶來生產力、競爭力。

賴香玲表示,目前勞資權益仰賴勞資會議,但地方政府在人力條件跟授權不足或法不夠嚴謹,也沒有罰則情況下,很難幫中央把關。有一些是立法精神與原則,基於原則優先而不是用把關的程序來顛覆原則的精神,像7休1變14休2就是地方政府比較反對的地方。另外,先前多種行業都想納入變形工時制而提出很多質疑,但勞動部也不能因此就倒過來、整個鬆綁,讓全行業不設門檻的開放,可以連續上12天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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