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推老屋重建 籲地方陸續受理申請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5月1日公布,截至前(9)日止,已有新北、桃園、台中及高雄等4地方政府開始受理民眾申請重建計畫,內政部昨日表示,期待其他縣市陸續跟進,也呼籲有重建意願的民眾盡速整合後申請重建,共創更具安全及優質的生活環境。
內政部表示,921地震及331地震造成老舊建物倒塌,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與財產,以及考量我國已邁入高齡化社會,需提升人民無障礙居住的環境品質,因此,鼓勵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最高給予1.4倍基準容積獎勵,並於重建後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以協助民眾整合及加速重建效率。
內政部強調,該重建條例明定地方政府應積極協助重建作業,放寬建蔽率和建築高度限制,訂定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規定,內政部也將提供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以協助更多危險及老舊房屋重建需求,降低地震災害發生時所帶來之百姓生命財產損傷。
內政部呼籲,對自有建築安全有疑慮的民眾,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資格者,請盡快提出重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