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碩士當兵遭虐自殺 國賠286萬元
台大物理碩士洪文璞9年前在陸軍特種作戰指揮部服役時,遭部隊長官不當管教、刁難,不久從營區跳樓自殺,洪母認為部隊長官以「白痴」等言語辱罵,才會釀成兒子尋短,訴請國賠,高院更二審認定,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須負擔所有的責任,判應國賠286萬多元,仍可上訴。
洪母具狀指控,兒子從台大物理所畢業,下部隊時才27歲,因拒絕簽「放棄軍訓學分可折抵役期」切結書,被刻意刁難、狂操,還常被罵「學歷這麼高,這麼簡單都不會!」、「白癡啊!」,兒子長期遭百般嘲諷,導致他不堪身心壓力而跳樓,要求國賠。
更二審認為,洪男有憂鬱症,不堪部隊人員身體、精神虐待,無法改變外在環境,因此釀成跳樓自殺的意外,洪男的死亡和部隊人員施以凌虐、辱罵之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判應國賠286萬多元;至於惡整洪男上士副排長郝錚,已被依「藉勢凌虐部屬罪」判1年徒刑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