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ike違停亂象 oBike:記點制管理
oBike停放機車格、人行道,新北市政府大動作展開取締,包括公布17個區域,禁止租賃自行車停放機車格。北市府公告8月1日起,禁止自行車停放機車收費停車格等規定,明年1月起將會有新的管理辦法。面對違停現象,oBike表示,會以記點制度進行控管。
oBike表示,他們的App上有註明還車時須停放於合法停車區,違停被檢舉達一定次數將被停權等規定,且採積分制度,初始信用分數為100分,每遭到舉報一次扣20分,另也有加分機制,當分數在80~100分以上時,每15分鐘計費2元,80~60分每15分鐘10元,低於60分每15分鐘20元,分數歸零則會被停權。
oBike表示,當用戶分數低時他們會主動聯絡用戶,且因影響到騎乘價格,因此用戶也會特別注意避免違規,「我們也希望用戶可以把車子停放在公共合法停車格,所以才會用這樣的管理方式。」
oBike:台灣法令較不明確
oBike總經理王妍婷日前參加國發會針對共享經濟議題的資訊會時,談到台灣他們進入台灣市場所面對的諸多難題,她說,oBike的角色,各監理機關地意見或命令有時是相牴觸的,因此當牴觸的時候,他們很難去迎和每個機關或地方政府的意見。
如停在機車格的問題,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規則」第131條中,機車停車格是可以停放機慢車的,包括停放自行車。不過地方自治條例也有權決定,當地機車停車格可停放什麼車種。
她說,他們是確定合法的,才進入台灣市場。但7月7日地方政府的一道行政命令,讓他們合法投車變成非法。像這樣的狀況,他們未來是不得不先判斷該縣市的機車停車格能不能停自行車,才決定投車與否,但這在法令上的解釋是有出入的。
公平競爭的原則上,她認為,Ubike其實是政府OT採購案,因此腳踏車的停車格、人行道或捷運出口處,全部都是政府所提供的。他們被檢舉數次,他們的用戶無法停在Ubike的停車格,但如果是公有地,那為何一般民眾或共享單車就不能停放呢?這問題並未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