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案受累? 補教業抗議遭汙名化

教育部為推動修正《補習進修教育法》,第4場公聽會23日在台中舉辦,700多家補教業者到場抗議。(記者黃玉燕/攝影)
教育部為推動修正《補習進修教育法》,第4場公聽會23日在台中舉辦,700多家補教業者到場抗議。(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作家林奕含輕生案,涉案補教師陳國興日前獲台南地檢署以不起訴偵結,引發社會譁然。教育部為推動修正補習進修教育法,第4場公聽會23日在台中舉辦,700多家補教業者到場抗議,認為一般學校同樣潛在不少「狼師」與「不適任教師」,所謂「良民證」應一體適用,要求教育部不要修法污名化補教業。

台中市補教協會理事長盧明桂表示,因為陳星案,各界對補教業批評排山倒海,但台南地檢署已表示陳星不是狼師,補教界遭魚池之央。他說,全國約30萬補教從業老師,卻因少數不肖狼師,教育部通令所有補習班老師全部要提出良民證,補教業要抗議教育部做法,這是嚴重就業歧視。

有補教業者表示,補習教育在台灣超過60年,造就無數學子;現在除了實名制,還必須申請良民證,但目前僅計程車從業人員需良民證,教育是作育英才事業,也需要良民證?若照這樣的邏輯,學校老師狼師案件更多,是否也需要良民證?認為補教老師不應被汙名化。

另有補教業者指出,未來補教業者聘任員工前,必須先經教育局核准才能聘任,也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因為外籍講師要取得良民證,以美國講師為例,向美國FBI申請良民證至少需要半年,這樣還會有「外師」要來台灣嗎?建議教育部應採取核備制。

而教育部也將修法明令補習班不得從事「課業輔導」,業者認為,台灣補習教育已行之多年,實質上從事課後輔導,除解決父母繁忙無法照顧問題,也幫忙學童複習課業;而許多教師原本就從事教學工作,為何不可以從事課業輔導?若通過修法,將直接影響近10萬名教師生計,孩童也將面臨無補習班可去的窘境。

補教業者提出四項訴求,包括不要扼殺孩童學習選擇權、爭取補教勞工就業權益、要求全國教育人員公平立法,以及拒絕歧視補教從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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