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為何美國不禁槍?
「美國為什麼不禁槍」,按照中國大陸媒體的普遍解讀,是因為美國的先民們有這樣的傳統。這個回答並不完全。若真的要把美國人持槍歸結為一種傳統,那麼這樣的傳統必然與法律精神有關。
對於這一點,陸媒的文章卻只用一句「1791年美國憲法第二條修正案批准生效,保障了人民持有及攜帶武器之權利」一筆帶過。至於說美國憲法中為何會出現這樣的條例,它背後的真實意義到底是什麼,無論是充當政府喉舌的官媒,還是處於「自律」狀態的門戶網站,都沒有對此進行詳盡的解讀。
然而,2016年因歐巴馬「控槍」而在美國進行的一項民意調查,卻從一個側面為我們揭示出了關鍵所在。在「實施更嚴格的控槍法律」將會造成的後果中,「給予政府相對普通民眾過大的權力」和「人們將更難以保護自己的家庭」成為了占比最大的美國人所關注的選項。而無論是否擁有槍支的家庭或個人,都對「控槍將奪走公民的槍支」一項表現出了極大的擔憂。不難看出,美國人所質疑的並不是該不該控槍,而是政府提出控槍,是否另有居心。
事實上,中國的輿論界一直致力於探討的「美國應該保護持槍權還是加強槍支管制」的問題從來就不是美國人的糾結所在,因為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正是民眾「持槍」的權利,而非政府「控槍」的權力。
按照美國《獨立宣言》所說,人人生而平等,經過被政府管理的人民認可並授予的政府權力,才是正當的政府權力;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權、財產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力才建立政府,當政府違背這些目地時,人民有權利、也有義務變更或廢除政府。因此,當時憲法的起草人傑佛遜認為,只有人民擁有持槍權,才能將這種權利付諸實踐。
正是緣起於這樣的初心,美國人才會始終堅守並承傳「持槍」的傳統。而美國憲法不僅明確規定了「美國人民有推翻暴政的自由」,甚至更加直白的指出,「當美國政府用槍對準人民的時候,美國人民可以用槍來推翻政府」。這話聽起來好像是在宣揚「以暴制暴」,但對於普遍擁有著成熟、理性的公民意識的美國民眾來說,合法持槍者施展暴力的可能性其實並不大。
從現實的資料來看,美國人雖然被賦予了持槍的自由,然而並非人人都對「持槍」這事兒感興趣。根據調查,如今在美國,真正的持槍者只占30%,連半數都不到。此外,只有36%的人表示將來會持槍,57%的人住在沒有槍的家庭。這些資料足以表明,美國根本就不像中國人想像的那樣,到處都在上演「子彈橫飛」的槍戰。
更值得一提的是,儘管美國的持槍者不多,但無論是否持槍,人們對持槍的責任卻頗為看重。比如95%的持槍者以及89%的非持槍者都會「與子女討論槍支安全」,又比如過半的持槍者都支持「將所有槍支上鎖存放」以及「學習槍支安全課程」。由此可見美國人對持槍的理性認知與審慎態度。
此外,對近幾年在美國國內發生的槍擊案,其民眾的反應也不像中國大陸所宣傳的那樣,只歸罪於公民持槍的自由。在被問及「槍支暴力是什麼原因」時,有槍沒搶的美國人都一致表示,排在第一位的原因是「非法獲得槍支的容易度」。也就是說,美國人並不認為,那些槍擊案是合法擁有槍支的本土民眾所為,而極有可能是通過非法管道獲取槍支的惡徒或暴力分子故意為之。
這也正是當年歐巴馬在推行「控槍」新規的過程中倍感艱難的真正原因。30%的持槍者比例以及槍支的非法買賣猖獗,都無法讓人相信,歐巴馬政府以犧牲自由為代價的「控槍」,是真正出於對民眾安全的考慮和擔憂。再加上憲法第二條修正案的出台,也正是為了賦予民眾推翻暴政的可能性與自由權利。因此,歐巴馬一旦冒出了「控槍」的念頭,即便他再苦口婆心、流淚煽情,民眾也難為其所動。
有資料顯示,儘管美國槍支暴力頻發,每年有多達3萬人死於槍下,但擁護「槍支持有權」的民眾仍然不在少數,每逢政府試圖推行「控槍」,民間槍支銷售都會激增。這種「你越不讓我買,我越要買」的執拗勁兒,恰恰彰顯出美國人對憲法賦予的民主、自由權利的堅守,並且對來自政府的任何有可能威脅到民主、自由的政令,都決不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