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冤案肇始者 馮志明遭雙開

【記者許蒔/綜合報導】

內蒙古「呼格冤案」曾轟動全中國,當年負責處理案件的專案組長馮志明,被控受賄、貪汙、非法持有槍支彈藥、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多罪,去年一審被判入獄、罰款後,馮志明要求上訴,近日遭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裁定維持原判,馮目前已被收監。

在1996年,呼和浩特市一名女子被姦殺,時任該案專案組長的馮志明,藉著刑訊逼供,將當年才18歲的青年呼格吉勒圖定罪為凶手,案發後僅61日,呼格吉勒圖就被法院判死刑並立即執行。但到了2005年,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也承認自己就是呼和浩特市女子被殺案的真凶,整起案件才真相大白。

馮志明則在2013年因涉嫌玩忽職守、刑訊逼供、受賄等罪名,被內蒙古檢察機關批捕;另外,呼和浩特市市委早前也通報,馮志明已被開除公職及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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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09日 |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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