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敬龍殺拆房村官被判死 學者籲刀下留人
河北石家莊長安區村民賈敬龍,2013年其用來結婚的新房被中共強拆,遭強拆人員以棍棒毆打,但他上訪未果,村委沒有還他房子,連未婚妻也離開了他。他2015年用釘槍射殺村長何建華後自首認罪,被判處死刑。這起案件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中國司法專家及學者們也都認為罪不至死。
據希望之聲廣播電台報導,賈敬龍案目前的辯護律師魏汝久認為,農村土地得不到明確和平等的保護、農民的權力在村委會這個體制下得不到保障,這些矛盾導致了案子的發生。
他認為本案一審、二審的判決,在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方面都存在明顯錯誤,應該撤銷原判,發回重新審判。
賈敬龍事件在網路傳開之後,中國著名的司法專家及教授們紛紛撰文呼籲「刀下留人」、「罪不致死」。知名北京法學教授賀衛方分析:「對這樣子的年輕人來說,真的是非常大的一場災難。到底農民們自己的權力怎麼去保障,這是一個中國面臨非常嚴峻的問題。我認為,從中國現在減少死刑判決的司法政策的角度,不應判他立即執行死刑,按照我們的體制,死刑緩期2年執行,這更加合理的。」
另一方面,賀衛方也指出,當時對薄谷開來的判決,法院方以薄谷開來有所謂的「精神上的障礙」判決死緩,那為什麼賈敬龍就必須死刑並且立即執行?他認為死刑的判決應該更加嚴謹、合理,程序更加公正一些;同時讓律師能夠真正的參與到死刑複核的過程之中,讓律師的辯護一定能得到採納。
賈敬龍自己則表示,「凡有一步可退,給老百姓留條生路,我不會走上這條不歸之路;是這個世道把我逼得無以為繼,走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