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河南平頂山警匪一家 黑社會代警方「執法」
黑社會代警方「執法」
近日,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局長于延果被多名網民實名舉報,該局與房地產開發商老闆勾結,殘害當地民眾。當地群眾憤怒地說:「我們平頂山現在是黑社會在執法!」
據由大陸調查記者朱瑞峰創辦的《人民監督網》日前報導,7月22日下午,在平頂山市凌雲賓館,河南天河置業集團公司老闆楊廣松,叫來6名黑社會人員,將前來為好友催要借款的孫國平等人誘騙下樓,在賓館一樓大門口,楊廣松指使黑社會人員對不知情況的駕駛員王團結進行群毆,造成王團結頸椎骨折。案發至今一月有餘,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卻對該案久拖不理。
8月16日,王團結等人到天河公司售樓部門外找楊廣松討要說法。上午10時許,售樓部門外開來幾輛車身噴塗「警察」且掛警牌的依維柯警車、桑坦納等警車。從警車上下來40幾個身穿警服、佩戴警帽、警銜、警號的「警察」,直接進入售樓部「嚇唬」討要說法的王團結等人。
撥打110報案後,出警的警察當場確認40幾個身穿警服的人均系假警察。上述黑社會「執法」情況被多次反映到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局長于延果以各種理由推脫、敷衍。
8月25日上午,王團結的親朋好友在天河置業公司的售樓部門外討要說法時,遭到20多名身穿特警制服的人員毆打辱罵,被帶到光明路公安分局後,繼續遭到警方的吊打,不讓喝水、吃飯、睡覺。一位不敢透露姓名的律師會見過當事人後披露,經過長時間的疲勞審訊,警方逼迫王團結的親朋好友簽字,後被刑事拘留。
警匪一家
2015年10月,平頂山飯店職工卜大平在東建設街小區13號樓樓下看到有一群人在小區鬧事,經核實是開發商僱用的黑社會人員,掏出手機想要拍照,立刻被其打傷。
黑社會人員又將卜大平帶離毆打現場至山頂公園的一個墓地旁,把卜大平打跪在地,輪番用腳踹他的頭部、胸口、後背及襠部。卜大平被毆打2個多小時後,1人從兜裡掏出一把折疊刀在卜大平的臉上比劃恐嚇說:「敢報警,弄死你再弄死你閨女。」
另一名黑社會說:「我們是為開發商賈老闆辦事,以後再給賈老闆作對活埋你。」之後,卜大平到光明路公安分局報案,警方在于延果的指使下一直在敷衍,至今案子一點進展也沒有,卜大平多次無果而返。
卜大平小區的左鄰右居都傳說分局局長于延果,和開發商及僱用的黑社會是一夥兒的,所以報警100多起,始終沒人管,沒有一起立案查處的。
公安局長與老闆「稱兄道弟」 為強拆護航
2015年7月,平煤集團安裝處工作的衛銘家,其房屋遭到當地開發商僱用人員強拆,損失數萬元。衛銘與開發商多次交涉無果,開發商揚言說他們公安裡有人。
衛銘多次要求警方秉公執法,幫他追回物品損失,歸還自建房屋,但光明路公安派出所置之不理。衛銘迫於無奈找到光明路分局周均安教導員,給周均安送了1,000元現金,求他給伸張正義,周均安告知衛銘:是于延果局長交代不讓辦理這起案件。衛銘當時聲稱要見于延果局長反映,周均安說:「于延果局長在外地,再三打電話交待他,不要立案。」
據知情者稱,平頂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公安分局局長于延果經常和多個房地產開發商老闆「稱兄道弟」,為房地產老闆的強拆「保駕護航」。
四農民工送平頂山公安局「最不作為」錦旗被拘
河南省平頂山市公安局在當地一直臭名昭著。據報導,當地民眾憤怒地表示:「我們平頂山現在是黑社會在執法!」
今年1月,平頂山市衛東區五條路幼兒園職工黃鳳雲,在網上發表公開信實名舉報「平頂山市公安局官商勾結、製造冤假錯案的違法亂紀行為」。
公開信說:2012年11月16日,即將放學,兩名不法份子因幼兒園拆遷問題,突然闖入幼兒園,並毀壞幼兒園財物,該兩名不法份子對園長和黃鳳雲的丈夫(該幼兒園保安)席永祥進行暴打,導致二人受傷。報警後,警方對該案不予受理。而席永祥為了保護幼兒園幾百名幼兒的安全勇鬥不法份子,竟然成了平頂山市公安局上網通緝7、8個月之久的通緝犯。之後,席永祥離家出走。
黃鳳雲後來得知,開發商為了逼迫幼兒園關門搬走,與公安局勾結,陷害席永祥,為行兇者做了一個假輕傷鑑定,而將席永祥進行網上通緝,以此要挾幼兒園老闆屈服。
2015年,河南映像網報導,據農民工杜成祥說,5月19日,幾十名農民工到平頂山市公安局門口送了一面錦旗,錦旗上寫著「最不作為獎」,之後有4名工友被警方拘留。
農民工杜成祥說:之所以送錦旗,是因為他們一直討薪未果。「已經好幾個月沒發工資,實在沒辦法了。」杜成祥說:他們之前在平頂山市惠澤園小區工作,承包方欠了他們工資800多萬,但承包方一直未結帳。為了給自己討要說法,農民工多次到平頂山市公安局反映,但公安機關遲遲不予立案。
平頂山公安局迫害信仰團體被國際追查通告
2015年12月31日,海外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布了關於「追查河南省平頂山市迫害法輪功學員胡慶彬的責任人的通告」。通告說:河南省平頂山市法輪功學員胡慶彬,原在工商局任經濟檢察分局副局長,剛退休。2014年9月24日上午,胡慶彬在外理髮時被平頂山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新華區光明路派出所、魯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抓捕。2015年6月15日,新華區法院在家屬不知情的情況下對胡慶彬非法判刑4年。
通告說:自1999年7月以來,河南省平頂山市公、檢、法、司和「610」系統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性迫害,司法系統作為執法機構,公然剝奪公民的信仰權利,非法抓捕、關押、酷刑虐待、庭審、無罪判刑,造成眾多法輪功學員致傷、致殘、致死。特別是警察等執法人員公開犯罪。本組織從即日起對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河南省平頂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富興(前任)、黃庚倜(現任);平頂山市公安局局長崔建平(前任),國保大隊王春陽;新華區光明路派出所所長于延果;新華區檢察院檢察長喬義恩;新華區法院院長楊傑,刑庭庭長張文革;魯山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李軍朝、馬國燦、廉建民,片警何占營;平頂山市(西協)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