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難獲「國家賠償」的根源在哪兒?(上)

⊙顏丹

談起中國當下針對冤假錯案給予「國家賠償」的問題,中國網媒的一篇文章給出了如下數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相關報告,2015年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5,439件,決定賠償金額2.4億元人民幣。雖然2015年審結國家賠償案件總數創下新高,但是真正獲得國家賠償的案件並不多。以廣東省為例,2015年審結國家賠償案件478件,最終決定賠償數僅為102件。新疆2015年審結國家賠償案件95件,最終僅決定賠償19件。

這些經由最高司法機構統計得出的數據旨在說明一個問題,那便是中國諸多被冤判、被錯判的無辜「罪犯」很難獲得相應的賠償。此外,上述陸媒的文章還指出,由於現行的《國家賠償法》擬定的標準較低,尤其對於精神損害的賠償,「在操作層面上仍然問題很多」,因此,「受害者最終拿到的精神損害撫恤金往往和自己索賠時提出的金額相差甚遠」。可見,中國這些為數眾多的無辜蒙冤者,到頭來,似乎只能自認倒霉。能不能獲賠、能獲賠多少,根本不是由他們說了算的。

然而,真正能做主的賠償者——國家有關部門,在掏錢的時候卻並不爽快。而原因就在於,冤假錯案的製造者——執法部門及人員與賠償者或並非一人。加之賠償款均來源於國家財政,可想而知,作為納稅人的普通民眾也會心有不甘。於是,不少網民在留言中質問,「為什麼只要國家賠償?辦錯事的國家工作人員難道沒有連帶責任?」「他們作孽,為何要P民的稅收來賠?」「辦冤假錯案的人應列入賠償法共同賠償」……從這些問責的話語中,我們不難看出,對於中國冤假錯案的賠償問題,老百姓或都心知肚明:其一、一味賠錢並不能從根本上杜絕冤案的發生,其二、避免冤案頻發,還得從「冤案製造者」入手。

從2015年高達5千多件已被審結的獲賠案件數量來看,中國過往製造的冤假錯案還真不算少。值得一提的是,在這5千多件被成功「平反」的冤案中,受害者其實已是足夠幸運。至少,他們終於等來了真相大白的一天。而那些至今仍未得以昭雪、案件還處在被擱置狀態的蒙冤者究竟還有多少,人們似乎很難得出明確的數字。於是,我們不禁要問,為何這種需要說清道明的數字在中國一直成謎?有人能被「平反」、有人卻仍在蒙冤的緣由,到底又是什麼?(待續)◇

延伸閱讀
龍捲風突襲江蘇 98死800傷
2016年06月24日 | 8年前
晚婚生育低 中國婚姻模式改變中
2016年06月23日 | 8年前
大學生被就業 500人痛失國考資格
2016年06月23日 | 8年前
陸保險套不保險 女3個月懷孕2次
2016年06月23日 | 8年前
中共封鎖烏坎村 斷糧斷路斷通訊
2016年06月22日 | 8年前
陸企為省錢 環境監測屢造假
2016年06月21日 | 8年前
大學生避暑勝地 鄭州圖書館塞爆
2016年06月21日 | 8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