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工資明細合法 勞動部提範例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正後明定雇主需提供工資明細給勞工。為了讓雇主正確填寫不違法,勞工能判斷收到明細是否合法,勞動部上個月公告《勞基法施行細則》,明定工資明細應包括工資總額、各項目給付金額、得扣除項目金額、實際發給金額等,並提供3種工資明細範例供民眾參考。勞動部4日表示,參考範例內容,都可依實際情形自行刪減。

勞動部提供的3種工資明細範例,最詳盡範例不僅列出應發項目、應扣除項目等,還有加班費計算的倍率、是否是休息日加班、入帳日期、轉帳帳號、特休假等。較簡單範例只有應發項目及應扣除項目等,並清楚告知休息日是否加班。最簡單範例則僅列薪資、加班費、獎金、津貼及應扣除的項目等。

勞動部表示,舉凡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如打工族、按件計酬者等,雇主都得給與工資明細。由於各行業別薪資結構不同,參考範例內容都可依實際情形自行刪減。◇

延伸閱讀
新北市企業托育 最高補助200萬
2017年06月21日 | 7年前
公務員組工會 勞動部提4方案
2017年04月24日 | 7年前
外勞請假返國 勞動部訂新規
2017年04月18日 | 7年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