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班間隔11小時後年實施? 勞動部:由行政院頒訂

【記者徐翠玲/綜合報導】

關於媒體報導「輪班須間隔11小時」擬延後至2019年實施,勞動部18日澄清,由於各行各業型態迥異,人力配置及缺口不同,經廣泛蒐集有關部會意見,提供建議給行政院參考。至於施行日期,由行政院頒訂。

《勞動基準法》第34條俗稱花花班條款,明訂工作採輪班制,兩班間至少應有連續11小時的休息時間,迄今尚未實施。前勞動部長郭芳煜曾說,力拚一年內上路。17日傳出勞動部已行文行政院,建議2019年上路,但是,勞動部表示,最終仍要看行政院決議。

勞動部説,為保障輪班勞工權益,避免不當輪班損及勞工之健康福祉,週休二日新制修正《勞動基準法》第34條,明定輪班制勞工於更換班次時,應間隔11小時之休息時間。考量雇主需有適度緩衝期,以調整工時及人力配置,該條規定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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