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防災假立法 櫃姐籲勞動部勿推托
颱風天災並未強制規定放假,台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等團體28日勞動部前抗議,要求防災假立法,保障廣大勞工生命安全,且未來立法內容應規定勞工因災害停止上班,雇主不得扣發薪資及併入任何假別計算。至於災害期間出勤的勞工,雇主應給付雙倍工資。目前立院已有六個防災假修法版本,呼籲勞動部不要再以「天災不可歸責雇主」為由推託。
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指出,過去2年颱風襲台時,70%以上的櫃哥、櫃姐被要求出勤。2016年尼伯特颱風,SOGO和大遠百,分別有97.6%及95.9%的櫃哥櫃姐出勤。2015年蘇迪勒颱風,台北新光三越一名櫃姐下班返家途中,遭掉落的樹幹砸中頭部,住進加護病房。2009年莫拉克颱風,更創下單一颱風發生19起職災死亡個案。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指出,雖然勞動部有頒布「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有規定勞工因天災未能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宜不扣發工資等條文,但要點屬於行政規則,不具強制力。
勞動部表示,颱風假是否入法仍在研議中,上周曾邀請縣市政府、勞雇團體及專家開會討論,但與會者認為各行各業及民生服務需求不同,是否入法還要再研議。對於立委提案增防災假,勞動部尊重立法院。
勞動部說,2015年已在工作規則參考範本增訂颱風假給薪規定,要求企業在工作規則明訂,如果颱風天勞工無法出勤工作不可扣薪;如果出勤薪資要加倍發給,如果遇上休假日還要補1天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