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豆干案 芊鑫父子各判3、4年定讞
德昌豆干含有二甲基黃案,其問題乳化劑來自芊鑫實業社,負責人盧嘉芊將「冥紙染劑」二甲基黃、二乙基黃加入乳化劑,並使用工業用硫酸製作油皮,最高法院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判處盧天榮、盧嘉芊各3年、4年徒刑,同時各處罰金600萬、300萬元,全案定讞。
德昌豆干在2014年12月被香港檢驗出含致癌的工業用染劑二甲基黃,衛福部著手調查後,發現來源可能為製作油皮時使用的乳化劑,近一步追查發現,問題乳化劑來自芊鑫實業社。
一審彰化地方法院判處盧嘉芊9年徒刑、盧天榮7年徒刑,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2人從事食品添加物之製造,添加未經許可添加物油脂黃粉、硫酸、S25界面活性劑,不僅讓下游業者蒙受莫大損失,也嚴重傷害國家形象,判處盧嘉芊有期徒刑4年,其父盧天榮有期徒刑3年,並各處罰金600萬、300萬元,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