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建案品質 竹北住戶窗戶貼大海報「差」
爆料民眾喜滋滋在竹北買下「巨人」社區,去年11月初驗,列出待改善項目,包括玄關門縫過大且難上鎖、室內可聽到外面電梯開關聲與鄰居開鎖與電視聲音,樓地板經常出現水流聲音,一次長達10分鐘,雨遮外金屬飾版,下雨天聲音非常大等。
新竹縣政府羅消保官表示,交屋茲事體大,但雙方標準不見得一致,消費者可針對毀損處拍照、地板水流聲音過大則可進行錄音,屆時進行雙邊協調時,有所依據。羅消保官強調,能予以修繕最佳;若無法修繕,建商需償付「物資瑕疵給付」。
民眾亦可在買賣定型化契約中加註雙方都能接受的標準,例如:驗屋結果經雙方認同,無重大瑕疵,消費者才進行房屋貸款相關手續等。或參照行政院版定型化契約第13條:買方驗屋發現屋況瑕疵,可載明於「驗收單」上,由賣方限期完成修繕,並有權保留5%自備款,作為交屋保留款,待複驗合格後支付。
羅消保官提醒民眾,房屋買賣合約一般以行政院版定型契約為基準,若買賣房屋合約內文較行政院版標準更低,則以行政院版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