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售口罩查核 半數不合規定
為維護消費者健康及安全,行政院消保處日前指派消保官隨機購樣36件口罩,查核結果發現超過半數、共19件商品標示不合規定,有市售口罩多宣稱為醫用口罩或具有阻隔PM2.5粉塵等效能。對此,消保處表示,目前世界各國都沒有關於口罩PM2.5的國家檢測標準,提醒民眾不要被廠商所誤導。
根據消保處今年6月隨機購樣36件市售口罩,其中含一般口罩6件,醫療用30件,查核發現一般口罩有3件標示不合規定,醫療用口罩有16件不合規定。一般口罩部分,有3件宣稱「防PM2.5」或「BFE99%」,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標示,若限期不改善,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到30萬元。
消保官王明德表示,「口罩不是防毒面具」,也無法過濾PM2.5,在這次查核中,他發現有些口罩竟隨意亂標示,提醒民眾購買口罩除了要注意標示資訊是否完整外,價格貴的不一定就是合格商品,這次調查發現單價4元口罩通過檢驗,而要單價20元口罩卻不合格。
另外,在醫療用口罩30件中,有7件不合藥事法規定,主要缺失為品名與原核准不符、製造廠址未標示或與原核准不符、未標示批號、醫療效能標示與原核准不符等情事。
另外,11件標示不符合《消保法》規定,被衛福部認為是非屬醫療效能的標示,宣稱「有效阻隔PM2.5微塵」或「可過濾粉塵及汽車排放之兩氧化硫毒物」等情事以《消保法》處理,若限期不改善,將處以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