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標示不清 新北1成不合格
各級學校陸續開學,文具用品多為學生必需品,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協同經濟發展局抽查新北市各大賣場與書局抽驗文具用品相關標示,抽查品項中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電話;未標示主要用途;未標示使用方法各占13.9%。
文具用品多為學生必需品,各級學校已陸續開學,消保官在1月13日、14日及21日前往新北市轄區的家樂福、大潤發、金石堂、愛買、何嘉仁書局、誠品等8家通路進行25大項商品的抽查,共抽查114商品,商品標示不清大多以修正帶、螢光筆、墊板、鉛筆、百樂中性筆等品項未符合規定露出相關資訊。
抽查商品項目中,以未標示製造(進口、代理、經銷)商名稱、電話;未標示主要用途;未標示使用方法(使用說明書)各占13.9%為最高比率,第4名為未標示警告標示占1.1%,新北市經發局發文給各廠商14天內限期改善。
消保官陳世欽表示,查驗後不符規定的必須在14天內改善,如無改善可開罰新台幣2萬元到20萬元以下罰鍰,最嚴重可令業者將產品下架。◇